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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监管改革效果如何?听听专家是如何点评的......
www.doadd.cn  时间:2015-05-03 22:32:31  关注度:(0)

 

严重滞后 效果不甚理想

食药监管体制改革的战略意图在地方政府层面上打了折扣,改革的过渡期太长,进展与效果不甚理想。省、市、县三级改革原则应分别于2013年上半年、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,但从实际进程来看,各级地方政府的机构改革普遍严重滞后。仅有北京、河北、山西、甘肃4个省(市)按预定时间完成了省级层面改革。


截至去年底,全国尚约有30%的市、50%的县(市)未完成实际性的改革。即便乐观估计,全国范围内的食药机构改革可能要在2015年底才能基本落实到乡镇街道这一基层。

“大市场”整合实际弱化了监管

地方政府在设置地方食药监管机构上不同程度地打了折扣,其中以所谓“大市场”改革探索为方向,较典型的有“纺锤形”的深圳模式、“倒金字塔形”的浙江模式、“圆柱形”的天津模式。


这些把工商、质监、食药“三合一”的“大市场”改革,虽然可能有助于解决食品安全多头管理、权责不清的顽症,但对食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的决策并没有得到全面贯彻。


由于食品具有自身特殊的属性,如果实施“归并”模式,并冠以市场监管局的帽子,恰恰弱化了食药监管体系的相对统一性、降低了专业性,今后有面临“翻烧饼”的可能。简单地“归并”,可能将十多年来艰难建成的基层监管体系毁于一旦。

问题不少 监管力量不足

在本轮改革中职能优化、监管力量配置上仍存在若干问题:职能整合参差不齐,基层监管力量仍普遍不足、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高、技术资源配置难以适应新监管需要。


比如职能整合,地方基本是以工商为班底,整合质检、食药监机构,把工商惯用的排查、索证索票方式广泛用于基层市场监管,但这难以承担食品领域的专业监管。执法人员队伍的专业性也从2010年的78.2%下降到2013年的71.25%。某地级市的一经济开发区“三合一”整合成市场监管局后,全局33人,仅食品安全检查,每季度就需要抽查辖区内42家食堂、1000多家大小餐饮,食品监管“纵向到底”难以真正落到实处。

建议别盲目跟风

这种为机构改革而改革的状况在诸多地方政府已难以改变。在此情况下,我们建议,在改革未完成的市县设置独立监管机构,尽可能地避免未来很可能的“返工”。


对已实施改革的地区,对改革状况全面督查,重点督查机构改革与职能优化是否有效整合,改革后的食药监管机构是否具有相对统一性;基层监管力量、技术资源配置等是否得到有效增强等。应提炼出有代表性的模式,避免盲目跟风。

(来源:绿松鼠公号

 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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